当前位置: 五步蛇 >> 五步蛇的形状 >> 民族考古福建原始宗教的文化内涵以昙
钟礼强,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
宗教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在原始时代,人们往往把自然现象超自然化,迷信万物有灵,崇拜自然万物,并且支配着人们的各种活动。在福建的考古发现中,远古时代昙石山文化的拔牙、割体葬仪、原始巫术与图腾崇拜的内涵,透露出福建史前原始宗教的基本特点。
原始宗教;考古资料;昙石山文化
原始宗教和原始艺术一样是原始文化的重要成分,大约从19世纪初期开始,西方一批人类学家就开始热衷于研究。在谈到原始宗教与原始艺术的关系时,著名的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B·泰勒(Edward.B.Tylor)和詹姆斯·G·弗雷泽(James.G.Frazey)认为,二者都是人们表述主观意识的最重要的手段,是一种心灵最深处的观念的体现,它们都具有不同于生产劳动及生活活动的非功利性质,因而在形式上早期的艺术和宗教往往是混沌一体的。泰勒在《原始文化》提出了“万物有灵论”,是解释一切原始宗教与艺术起源的最重要的人类学理论,原始人“奇怪的臆测是万物有灵论的根源”。从本质上说,宗教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对自然界和现实社会的一种歪曲的反映。在原始时代,当人们对自然的压迫感到束手无策、无法解释时,便把生活中的得失成败归于自然力作用,看作是自然的恩赐或惩罚,错误地把自然现象超自然化,并且进行崇拜,求得精神上的安慰,从而出现了最早的宗教。正如恩格斯指出:“最初的宗教表现是反映自然现象、季节更换等等的庆祝活动。一个部落或民族生活于其中的特定自然条件和自然产物,都被搬进了它的宗教里。”原始宗教既虚无飘渺,然又几乎触处皆是,渗透支配着人们的各种活动,是人类在自然面前软弱无力的结果。“作为宗教最低限度的定义,是对神灵的信仰。”相信万物有灵、鬼魂不死,是原始宗教的思想基础。
昙石山文化是福建最重要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昙石山文化的拔牙、割体葬仪、随葬品中的“法器”和陶器装饰表现出来的巫术和原始图腾,反映了福建史前宗教基础的基本内涵和特点。
一、人工拔牙的宗教意义
拔牙,在我国古文献中又称拔齿、摘齿、凿齿或折齿等。一般来讲,这种风俗往往在近海或海岛居民中较为习见,因此常把它作为海洋性民族的风俗之一。在考古发现上,拔牙风俗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在昙石山文化遗址中发现有两例,分别为第六次发掘的M13男性和第八次发掘的M男性。M13男性和头骨的上颌两个侧门齿生前缺失,齿槽萎缩后凹入较深,被认为是人工拔牙的习俗;在第八次发掘中出土的可供观察的人骨上虽未见到相同的拔牙现象,但M男性下颌骨缺失两颗下中门齿,也应属人工拔牙。
昙石山M13中拔去一对上侧门齿的情况,是我国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中常见的人工拔牙。至于昙石山M男性下颌骨缺失两颗下中门齿是否人工拔牙?有学者产生怀疑,其根据是,我国境内新石器时代居民“严格地限定在上颌犬齿以前的三个齿种(中、侧门齿和犬齿),而几乎不涉及前臼齿以后的牙齿和下颌的任何齿种”。笔者认为,M男性年龄仅为40-45岁,一般还未到自然脱落年龄,尤其是下牙通常自然脱落比上牙晚些。再说,拔此齿种在我国新石器时代里已不是孤例,山东胶县三里河遗址中就存在拔下牙的形态。因此,有理由推测昙石山M应是拔牙,它同三里河文化遗存一样保持了拔去上门齿的习惯,又新出现了拔下门牙的现象。值得注意的是,在日本的绳纹时代,普遍盛行拔下牙的风俗。
形成拔牙习俗的原因是什么?由于拔牙是一种世界性文化现象,因此中外文献都有不少记载,但解释各有不同。诸多学者也曾作专门研究,如我国学者韩康信、潘其风、凌纯声及陈星灿,日本学者春成秀尔等。归纳起来,比较重要的有以下几种:有的认为与成年仪式有关;有的认为与婚姻有关,说是女子婚嫁时,“恐妨夫家”;有的认为与葬礼有关,表示近亲死亡,“以赠永诀”;有的认为与审美有关,称是“以为身饰”,不拔则丑;有的认为与图腾信仰或狩猎巫术相关,以此作为氏族部落的标志;有的解释为与识别族类有关,区别出生氏族的不同,具有原始“户籍”的作用。可见,同是拔牙风俗,解释种种不同,大多是建立在文献或近现代民族志材料的基础上。由于各民族历史、地理和文化的极端复杂性,所以,对拔牙这种文化现象作一个同一的解释是不切实际的。实际情况是,在不同时期、不同拔牙位置和方法,其意义是不同的。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是确定拔牙的时间和位置,在此基础上,才能作出比较接近实际的结论。
昙石山文化拔牙风俗的出现,原始宗教的传统观念应是其主要原因。两例均为男性,年龄在40-50左右,齿槽萎缩凹陷深,应长久所致,因年龄偏大,难以表明成年、婚姻之礼,且发现数量甚少、范围不明,无法解释“户籍”作用。但笔者认为,昙石山M13拔除上侧门齿与成年拔牙有关,表示个体已进入成年人行列,这是中国原始居民最普遍的习俗,向世人表明获得了成婚资格。这里应该说明的是,在原始时代里的男性是无须表明自己已成婚的。不过,昙石山M拔除下中门齿,应是丧礼的一部分,此俗在我国古文献中有记载,在贵州普定县地区的仡佬族到20世纪40年代初还实行过此俗。陆次云《峒谿纤志》载:“打牙仡佬父母死,则子妇各折二齿投棺中。”《炎缴记闻》记仡佬“父母死,则子妇各折二齿投棺中,以赠永诀也”。具体拔牙齿种不明,许是不限齿种,只要表示生死之别的情感。这种习俗根源与昙石山文化不无关系。
二、丧葬活动中的割体葬仪
割体葬仪指的是骨架中缺失腿骨、指骨或趾骨的习俗,是昙石山文化墓地突出反映的习俗。如在第六次发掘的属于中层墓葬有24座,除有6座骨架保存尚完整外,其余有2座已全朽,16座四肢骨全无或不完整。能判定有缺失手骨、足骨或趾骨的墓葬有:M3、M7、M10、M14、M15、M20、M30,加上层位(墓穴)不清的M12(原报告中划在下层)都是小孩墓葬。但小孩墓葬也有未作割体的,有的骨骼保存基本完整,如M28、M29。成年人割体,仅在第七次发掘中发现成年女性墓葬M35一实例,不见手、脚指骨。具体割体情况见表1。
从表中可知昙石山文化的割体(指手骨、足骨或趾骨)均出现在儿童和成年女性中。儿童的墓葬方向、埋葬方式和成年人并无区别,均以土坑竖穴墓为主,头向西南。而这种“割体葬仪”在我国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墓地中曾发现过,如陕西西安半坡遗址、临潼姜寨遗址、甘肃永昌鸳鸯池遗址、黑龙江密山新开流遗址。在这些遗址中,指骨或指骨装在陶器内随葬,并出现成年男性葬仪。墓地骨架为什么出现肢体残伤缺失呢?砍手、断指意义何在?我们认为这与原始人对于手的重视与迷信有直接联系。手是最重要的劳动器官,恩格斯说过:“手不但是劳动的器官,它还是劳动的产物。”文献记载,汉代乌浒蛮就有割掌,《后汉书·南蛮传》引《南州异物志》说,乌浒“以人掌趾为珍异,以食长老。”从考古发现来看,最早在法国旧石器时代洞穴曾发现一种割去不同指节的成组“手印画”。有的研究者认为这可能是少年到达青春期(成丁)加入氏族公社成为正式成员(战士)时所经受的肉体伤残(割指)仪式的反映。因此,这种习俗确实有它的特殊含义。在民族志上,在葬仪中,伤残肌体的形式很多,割去指骨或趾骨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这种自我折磨(self-torture)或自我伤残(self-destruction)的行为是原始人相信死后灵魂的存在的具体反映。”而昙石山文化突出了把儿童断指。
20世纪初以来,国外不少人类学家研究了在葬仪中用人为牲这一习俗,虽然彼此的看法不尽相同,但是,他们都相信原始人类信仰超自然力量和灵魂不灭的观念,通过形式不同的献祭,在沟通人与神灵之间、生者与死者之间的关系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一般地说,人死了以后,皮肉都会腐化,留下的只是骨架,这正是在已发现的割体葬仪中较多地保存指骨或趾骨缺失现象的原因。民族志中在葬仪中剁去手指的例子也很多,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说,印第安人克劳部在哀悼亲友死亡的时候,要割掉自己身上的某部位,或肩或背的一块皮肉,或剁下自己的一节手指,而后再用以献神;“在巫术会上悬挂一个篮子盛献神之物,这种篮子往往能收集五十节,甚至一百节的手指。”波利尼西亚群岛萨摩亚人为一部落酋长举行丧礼,号召群众剁下节手指,结果只收集了60节。巴布亚岛上的马富卢人、美拉尼西亚斐济岛土人都有斩去指节的习俗。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土人砍去女性、儿童左手小指两个关节来献祭。此外,新几内亚西部过着石器时代生活的高地人,也有这么一种葬俗,即家中如有人身亡,妇女们就得砍下一节手指以示哀悼。但是这些实例都是割生者的手指,而不是割死尸的手指,与昙石山文化“割体葬”有所不同。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昙石山遗址中层墓葬中发现有的埋葬方向与主流方向不同,即头向北或北偏东,如M28、M29、M19。民族学材料表明,大约在母系社会的晚期,出现鬼神崇拜(控制),指“对本氏族死于非命者或犯罪处死者以及外氏族特别是敌对氏族亡魂的控制”,人们相信这些亡魂是祸祟,必须加以控制,以示他们不能去见本氏族的祖先或敌对氏族的人。我国的彝族,对祖先就有严格的区分,认为不能葬在氏族墓地中与祖宗团聚的亡魂就成了孤魂野鬼,危害人类,必须以巫术对其进行驱逐和镇压。昙石山文化墓葬中非正常死亡者,头向及葬式不能与正常死亡者一致,明显体现出氏族对其亡魂的控制。
三、巫术的发现
原始宗教在原始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不可避免地产生强有力的影响,一个人从出生到死后埋葬进入同胞为之安排的“另一世界”,各种各样的宗教活动几乎伴随着他的一生。正如拉法格所说:“原始人是极端的唯心主义者,因为他们把一切都神灵化了。”
研究原始宗教起源的学者指出,人们埋葬死者,本身就体现了一种对死亡和死者的关心,如果随葬器物,“就有理由设想其中必有一种死后继续存在的观念”。昙石山文化墓葬随葬器物普遍是死者生前使用的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部分也可能有其他氏族成员放入其中让死者在另一个世界继续使用的意味。但是在福建省昙石山博物馆考古遗址厅内,现场保留着第八次发掘的晚期阶段的土坑竖穴墓M-1,仅陶釜就随葬18件之多,远远超出个人所需,“这里面蕴涵着另一种含义,那就是把墓中的一切物品视为被个人占有的财产”。在这座墓的周围还有一座女性墓和两座儿童墓,都随葬有较多的器物,是墓主人生前特权身份的体现。该男性墓中还发现暂名为“塔式壶”的特殊器型,泥质黑陶,表面有光泽,形如喇嘛塔,顶径3.5厘米、足径11.8厘米、通高28.6厘米。白兴发《从民族志材料看巫的起源与发展》一文中提到,辽宁东沟县后洼遗址出土有很多小型石质雕刻品,有人、猪、鸟、虎、鱼等;宋兆麟判断为巫觋施行巫术的手段。因此,昙石山出土的这件夹细砂黑陶器物,制作十分精细,器型特殊且只此一件,与昙石山遗址该层其他陶器的随意作风大不相同,极有可能是一件“法器”。早期的巫常常是兼任氏族长或部落首领的。传说中黄帝就同时是华夏部落的首领和部落中最大的巫,他生来具有灵异的禀性和特殊的才能,“生而能言,役使百灵”。民族志资料中记载,云南西盟佤族在20世纪50年代前,社会生活中巫师起着重要作用,人们无日不问巫,无事不占卜,该族的巫师称“窝郎”,由氏族长兼任。直到人民公社时期,他们仍任村长,又任巫师。基诺族社会中作为村社共同体的体现者寨父“国巴”和寨母“周遂”同时也是祭祀礼的主持者兼祭司;哈尼族的“追码”既是村寨行政首领,也是祭师;在云南苗族、侗族的聚落村落中也有这种现象。张得水曾总结出巫师墓有共同特征:(1)墓葬中都出土有代表神权的祭器,并随葬有巫师生前使用过的法器;(2)墓葬形制,规模较大,有别于一般的中小型墓;(3)随葬品一般较丰富;(4)大型墓地位置显要,多与当时人的祭祀场所连接。
昙石山遗址中这座墓的主人,拥有超出常人的私人财富,以及行使巫术特殊器物,可以确定其作为部落首领的身份。
四、陶器纹饰中的图腾崇拜符号
图腾崇拜作为一种原始宗教形式,很早就流行于世界诸原始民族中,无论是新大陆还是旧大陆,都盛行过这种早期的原始宗教,我国自然也不例外。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指出,图腾“是表示一氏族的象征或徽章的”。朱天顺先生在《中国古代宗教初探》中也说,“图腾既是崇拜的对象又是该族的名称或标记”。关于我国历史上一些古代部落曾奉行图腾崇拜的问题,早有学者从考古学,也从民族学角度进行论证。在我国新石器时代考古资料中,这种资料并不鲜见。就昙石山文化而言,在陶器上出现的早期几何形花纹,有绳纹、篮纹、堆纹、镂孔、凹点纹、曲折纹、圆圈纹、方格纹、叶脉纹等,线条是其基本元素,以曲线为主组合成面,再由面构成形体,具有与我国东南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共同的特征,十分引人注目。自从昙石山遗址发现以来,学术界就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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